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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严查渣土车交通违法行为
同一违法行为发生三次,停运!
  • 2012年05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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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8日讯(记者 董钊 通讯员 董建国) 为了加强对包括渣土车在内的大货车监管,历城交警明确表示,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同一违法行为第三次发生时将停止运营。
  为了专门整治包括渣土车在内的大货车,历城交警大队在5月16日成立了专门的机动队,每天24小时不定时、不定点检查辖区内的大货车。
  根据历城区制定的《历城区渣土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参与渣土运输的车辆应牌证齐全、手续完备、车况良好,服从执勤交警的指挥和管理。运输车辆须“四证”齐全(驾驶证、行驶证、渣土证、通行证),放大号清晰,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严禁超速、超载、撒漏。
  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同一种违法行为第一次违法时,将按照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第二次违法时,处罚的同时由渣土运输企业写出处理意见书;第三次违法时,处罚的同时由历城区渣土办、历城区交警大队会同企业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车辆停止运行,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历城交警大队交通科科长林松介绍说,这里所说的“同一违法行为”,是指在全市范围内的违法,“比如闯红灯,渣土车只要是在全市范围内出现违章,就进入重点监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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