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2年05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本报热线967066消息(通讯员 于绍飞 记者 秦雪丽) 近日,市民李先生买了一个打火机,放在屁股兜里,不料坐下的时候,打火机突然爆炸了,虽然人没受伤,但裤子却被崩坏了。李先生投诉到福山工商部门,获得了500元钱的赔偿。 福山市民李先生是一位资深烟民,5月24日中午,李先生拿出香烟准备点火的时候,发现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坏掉了,便就近在一家商店买了一个塑料打火机,花了一元钱。 点完烟后,李先生随手将打火机塞到屁股兜里。当自己转身上车坐下时,只听得“砰”的一声,李先生觉得屁股一凉,吓得一下子从车里窜了出来,伸手一摸,口袋里刚买的打火机裂成了3块,打火机爆炸了。 再仔细一摸,李先生的后裤兜被爆开一个大缝。李先生吓得一头冷汗,“多亏人没受伤。”打火机怎么会爆炸呢?李先生很疑惑,转身便到商店里向店主讨说法。对此,店主说,打火机爆炸是李先生存放位置不当造成的,不能赔偿。 李先生将此事投诉到福山工商部门。福山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刻到现场进行协调。工作人员发现,该小店内的打火机全部是“三无”产品,当即对这些打火机依法进行扣押。 最终,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店主赔给李先生裤子损坏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5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