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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等抚恤金提高
  • 2012年05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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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8日讯(记者 李金金) 28日,记者从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1-4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200余元,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调整范围包括2011年12月31日前,用人单位中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含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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