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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游泳池瞪大眼小心选 |
如发现存在卫生问题,可拨打举报电话 | |
- 2012年05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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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28日讯(记者 杨林) 婴幼儿游泳场所作为近几年出现的新兴事物,由于没有相应的行业规范,一直是卫生监管的盲区。28日,青岛市卫生监督局发布今年第8号健康消费预警,提醒家长在选择婴幼儿游泳场所时所要注意的事项。近期执法人员将对全市婴幼儿游泳场所进行拉网式专项执法检查。 青岛市卫生监督局监督八科主任杨鸿宾表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和体能训练,不少父母选择了带婴幼儿去学游泳,经营者也看中了这一商机,纷纷开办婴儿游泳馆满足市民需求。婴幼儿游泳场所作为近几年出现的新兴事物,由于没有相应的行业规范,一直是卫生监管的薄弱之处。 如何判断婴幼儿游泳场所是否正规呢?据了解,婴幼儿游泳场所经营者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才能从事经营活动,从业人员也必须取得健康查体合格证明等相关卫生证明。婴幼儿游泳场所应包括泳池间、缓冲休息间和更衣、洗浴间或区域,布局应合理。单项经营的婴幼儿游泳场所面积应不小于25平方米,多项经营的婴幼儿游泳场所面积应不小于40平方米。多人一池的平均每位婴幼儿活动水面面积不得少于1平方米。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婴幼儿的游泳池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单人单池池水应一人一换。多人一池池水至少每日更换一次。家长在婴幼儿入水前应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不得入水。 杨鸿宾提醒,市民在消费过程中如果发现婴幼儿游泳场所存在卫生问题,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85788111,青岛市卫生监督局将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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