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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调整
最低基数1900元,最高基数9498元
  • 2012年05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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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5月28日讯(通讯员 李文磊 记者 袁沛民) 日前,枣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印发《关于申报二0一二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及相关事项的通知》,调整2012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此次调整适用时间从2012年4月1日开始到2013年3月31日结束。
  《通知》规定,2012年枣庄市城镇企业职工,以本人2011年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月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为1900元,最高缴费工资基数为9498元,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工资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超过最高缴费工资基数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按2011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166元申报,如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可按2012年度参保单位职工个人月最低缴费工资基数1900元申报。目前已全面启动参保单位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预计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将于6月30日前完成。
  据了解,2012年是《社会保险法》实施后的首次缴费基数申报,为全面规范完善经办业务流程,推进社会保险精确管理,按照《通知》要求,2012年度枣庄市直参保单位申报工作将实现“三个首次”:首次试用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首次将参保人员通讯地址等信息采集、管理和维护纳入申报工作,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奠定基础;首次建立参保、申报、缴费联动机制,对未按时申报缴费的,将按照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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