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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建设项目用地实施公示牌制
建设项目用地批后跟踪监管
  • 2012年05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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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滕州市中医医院的公示牌。(资料片)
  本报枣庄5月28日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高训蒙) 28日,滕州市第一块建设项目用地公示牌在滕州市中医医院迁建工程项目区正式公示,这标志着目前滕州市已实现建设项目用地批后全程监管。
  据了解,批后监管是国土部门创新工作新机制的重要举措。通过批后监管可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实现节约集约用地,依法管理土地,促进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根据2011年5月12日《枣庄市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的规定,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工、竣工,是否存在土地闲置;二是是否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三是是否完成规定的投资强度;四是改变用途、容积率的,是否办理相关手续,补缴土地有偿使用费等费用;五是是否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六是是否超期使用临时用地;七是其他需要列入监管的事项。
  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1月,滕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监管中心正式成立,制定完善了建设用地批后公示制度、动态巡查制度、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警示制度、建设用地批后审查把关制度、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等五项制度。对每宗出让的建设项目用地,向社会公示土地及项目建设信息,建立对应的跟踪管理卡,落实专人负责跟踪管理。对未按时开工、竣工的,及时发出书面警示通知,防止开发商盲目“圈地”,从而减少不必要的土地闲置、土地浪费,改变供地后“一供了之”的做法,强化了供地后对受让方开发建设的监督。下一步,他们将继续做好这一工作,切实保证国有土地可以节约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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