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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鹏股份制定股东回报规划 |
| 未来3年打算慷慨实施现金分红,还可能一年两次 | |
- 2012年05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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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30日讯(记者 李园园) 30日晚间,丽鹏股份(002374)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的分红政策及未来3年股东回报规划。未来3年,公司将以现金分红为主,每年的现金分红额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告披露,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划有关规定和条件,并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利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3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积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若未来3年公司净利润保持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 6月15日,公司将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这一分红政策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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