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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次入狱不悔改,酒后又偷羊 |
| 嫌疑人被批捕,岚山民警将赃款追回返还受害者 | |
- 2012年05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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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8日,办案民警到受害人家中退赃。 通讯员 庞尊玺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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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30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庞尊玺 辛崇江) 28日,岚山公安分局巨峰派出所民警赶到辖区李老汉家中,将该所侦破的山羊被盗案中追回的赃款退还给受害人李老汉。据了解,2011年12月11日夜,犯罪嫌疑人申某、张某经预谋,窜至巨峰镇李老汉家中盗窃山羊六只。经过缜密侦查,巨峰派出所成功破获该案。 2011年12月12日6时许,岚山公安分局巨峰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李老汉报警称,他家中的六只羊被偷了。 “此时已近年关,犯罪分子深夜翻墙入户实施盗窃,气焰很是嚣张,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安全感。”巨峰派出所所长苏同尚说,“受害人李老汉已七十多岁了,刚动完心脏手术,身体虚弱,被盗的六只羊几乎是他家一年的全部收入。” 经过现场勘验、调查走访等工作,并通过对同类案件串并及分析,办案民警孙家喜推断,此案极有可能是犯罪分子临时见财起意所为,本村及周边村人员作案可能性较大,遂对该村及附近重点人员开始重点摸排。 “经过大量的摸排走访,我们了解到和受害人李老汉同村的申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孙家喜说,申某今年46岁,1990年因为抢劫被判刑14年,出狱后又因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两次。案发当晚,申某活动异常,不符合其日常表现。 孙家喜说:“之后我们又综合运用侦查手段,将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锁定,并于4月19日开始收网,将上述犯罪嫌疑人陆续抓获归案。”据了解,5月23日,犯罪嫌疑人申某、张某已被岚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申某交代,2011年12月11日晚,他和朋友张某在自家喝酒,“当时我喝醉了,手里也没钱花了,就和老张商量着去偷羊。之后我俩到了村里李老汉家门外,老张在门口把风,我翻墙进去把大门打开后,牵了三只大羊三只小羊出来,然后找了辆出租车把羊拉到朋友家放着,第二天卖到莒南的一个羊肉馆饭店里,一共卖了1700块钱。” “对于老百姓来说,案子破了,仅仅是一个逗号,把赃物追回来,返还到老百姓手里,这才算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巨峰派出所所长苏同尚说。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民警为了追回赃款,多次做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将赃款追回,并及时送到了李老汉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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