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30日讯(见习记者 焦健) 记者30日从淄博市房管局了解到,《张店区汇美·春江花月苑(二期)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及申购程序公示》发布,此次销售房源共计1168套。5月30日至6月13日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前往汇美·春江花月苑售楼处报名。 根据市物价局、市房管局《关于汇美·春江花月苑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的批复》批准,一期多层住宅基准销售价格为2855元/平方米,二期高层基准销售价格为3285元/平方米,开发建设单位可以此为基础在3%的幅度内向上浮动,下浮不限。 取得《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均可凭《资格证》在报名期限内提交材料申请购买。房管部门将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其中,分类确定参加摇号家庭的为:Ⅰ类是2011年度张店区汇美·春江华月苑(一期)未进入选房范围的符合购买条件的购房家庭;具有房源所在地户口且符合特殊人群优先条件的家庭。Ⅱ类是具有房源所在地户口的家庭。Ⅲ类是非房源所在地但符合条件的家庭。 2011年度张店区汇美·春江华月苑(一期)未进入选房范围的且继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购房家庭优先摇号;张店区已取得《资格证》的家庭,在同等条件下,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属于烈士遗属的(配偶、子女、父母)、家庭成员中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家庭成员中有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的可以优先摇号。 房源所在地(张店区户口)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在满足Ⅰ类家庭选房的情况下仍有剩余房源时优先参与摇号。户口不在张店区,但在张店区工作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的申请家庭,视为张店区户口。张店区以外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也可申请。 5月30日至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证》及复印件到张店区北京路以东,和平路以南,汇美·春江花月苑售楼处报名。申请享受优先摇号选房的家庭还需提供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证明;申请视同张店户口的家庭,还应提交在张店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的养老保险手册或证明;委托报名的,还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详情可拨打电话2150888、2113333,或登录淄博房产信息网(www.zbfc.gov.cn)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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