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盗窃获刑出狱后故伎重施
合伙专盗摩托车50余辆,两犯罪嫌疑人再进班房
  • 2012年05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5月30日讯(见习记者 董程程 通讯员 康成锋 曹学军) 新泰人王某曾因盗窃摩托车被判过刑,出狱后竟伙同他人在莱芜、泰安、淄博等地盗窃摩托车50多辆,涉案价值达30余万元。5月7日,王某被抓获,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3月27日晚,博山警方接到市民报警称,家中的黑色摩托车在小区内被盗。博山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二中队民警立刻赶到现场,通过对现场进行勘察和询问周边群众,民警确定犯罪嫌疑人往新泰方向逃窜。民警立刻沿路展开抓捕工作。通过一路跟踪,民警来到新泰市宋疃村一户农民家里,家里并没有人,正当民警要离开时,一男子骑着一辆红色摩托车进了院子,该男子见到民警神色慌张,民警通过对该男子进行审讯。该男子对自己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
  通过审讯得知,该男子姓冀,曾有过盗窃前科,该红色摩托车就是3月27日晚冀某伙同王某在博山盗窃所得。冀某供述,他们经常结伙盗窃摩托车,在莱芜、泰安、淄博等地盗窃摩托车50多辆,民警通过冀某的供述,开始策划对犯罪嫌疑人王某进行抓捕。
  5月7日,根据冀某提供的信息,民警到新泰市化马湾镇对王某进行抓捕。在村口公路边民警见到王某骑了一辆三轮摩托车,为了不让王某发现,民警联系当地交警。当地交警极力配合,在公路设置路障。王某发觉不对劲,本想往回走,却撞到了电线杆上,民警随即对王某进行了抓捕。据了解,王某也曾因盗窃摩托车被判过刑。
  目前,博山公安分局民警正在对其他涉案人员依法进行抓捕。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