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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满12分考试人数逐渐下降
槐荫交警表示,严重违法驾驶行为有所减少
  • 2012年06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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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通讯员 沙鑫焱 记者 王若松) 5月30日上午,一批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到槐荫交警大队车管所参加考试。记者了解到,目前因记满12分考试的司机人数呈下降趋势,由去年高峰时期的每月100人以上,逐渐下降到月均40人左右。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以内记满12分,要到“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并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
  记者从槐荫交警大队车管所了解到,近几个月以来,记满12分重新学习考试的驾驶人的数量呈下降的趋势,去年每个月到车管所考试的驾驶人多的时候达到100人以上,而近期以来,每个月参加考试的驾驶人数量都在四五十人左右。
  “记满12分的驾驶人考试数量逐渐减少,主要是因为随着全市电子监控抓拍系统的逐渐完善,还有就是驾驶人的整体素质也在提高,比较严重的违法驾驶行为比以往有所减少。”车管所民警说,由于大货车超载现象仍较为普遍,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大货车超载一次至少要被记2分,再加上大货车上路的频率很高,交警部门对其违法行为的查处也比较严格,因此目前记满12分的驾驶人主要群体就是大货车司机。
  此外,在30日上午参加考试的驾驶人中,有几个是因为酒后驾驶被记12分来学习的驾驶人。按照规定,酒后驾驶一次就要被记12分,“与其他的闯红灯、超载、超员等违法行为不同,酒后驾驶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近期有不少因为酒后驾驶被记分的驾驶人来车管所考试的。”民警说,酒后驾驶的驾驶人都必须参加学习和考试。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在高速公路上逆行、倒车和穿越中央分隔掉头等严重违法行为均是一次记满12分。“如果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两次达到12分,驾驶人不仅要参加科目一考试,还要参加科目三考试,目前这种驾驶人比较少。”民警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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