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樱桃树被烧伤”追踪临沂质监局赶到果农家对“高氮炮”取样 |
| 如果肥料不合格将罚款并协调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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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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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967066消息(记者 王光照) 本报5月30日A15版报道《用了高氯肥,17亩樱桃树蔫了》见报后,引起质监部门高度重视。6月1日,临沂市质监局工作人员赶到果农张裕冰处,对山东锦鸿源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高氮炮冲施肥取样。工作人员称,等检验结果出来后,会做进一步处理。 牟平区路西村樱桃种植户张裕冰称,大约两个月前,使用了“高氮炮”冲施肥后,樱桃脱落,产量大幅下降,估计直接经济损失近百万元。烟台质监部门检测这种肥料有4项指标不合格,其中氯严重超标,但经销商认为是用户使用不当,不肯做出赔偿。 6月1日上午,临沂市质监局稽查部门的工作人员,带领临沂厂家的销售负责人、烟台地区区域经理以及经销商,一起来到张裕冰的樱桃大棚,实地查看樱桃树的受损情况,并对用剩下的高氮炮取样,以便回去化验确认责任方。 临沂市质监局稽查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说,看到报道后,他们非常重视这件事情,专门赶过来处理。“化验结果大约一周后出来。”这位工作人员称,如果确实是化肥质量存在问题,他们会依法对厂家进行罚款,并调解双方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如果双方不接受调解,可以再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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