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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口处称任意消费免费停车一小时,进门后成“购物需满58元”
超市停车费标准咋有阴阳版
  • 2012年06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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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停车场入口处的牌子和里面的牌子不一致。本报记者 宋昊阳 摄
  本报6月3日热线消息(记者 宋昊阳)去超市的地下停车场停车,入口处牌子写明“在超市任意消费免费停车一小时”,可到停车场后,却又有一个牌子写着“购物满58元免费停车一小时”。3日,市区的张先生到乐购超市购物时,便遭遇了这样的“双重标准”。
  3日,市区的张先生开车来到位于胜利街上的乐购超市购物,当他从潍州路上的地下停车场入口进入时,发现入口南侧有一个蓝色牌子写明“凭购物小票在超市任意消费免费停车一小时”,于是张先生便开车来到地下停车场的打卡处。令张先生没想到的是,在地下停车场打卡处附近,还有一个牌子写明“购物满58元免费停车一小时”。
  同一个停车场,为何有两个收费标准?这让张先生感到很疑惑,通过询问管理人员得知,想免费停车一小时,需要消费满58元,而不是像入口处说的任意消费就可免费停车一小时。由于已经到达地下停车场,张先生就只好在此停车,收费人员给张先生开了一张收费条,其中是手写的时间和收费2元,并且告诉他只是车位租借费,如果张先生的车辆有划伤等,他们并不负责。
  张先生感到有些气愤,他并没有打算买太多东西,只是想买盒烟,只是看到门口“任意消费就可免费停车一小时”才去乐购超市买的。如果提前知道满58元才能免费停一小时的话,他可能就不会到收费的停车场停车了。
  3日,记者来到乐购超市停车场,发现停车场门口和里面的牌子确实不一致。收费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停车场其实归金融街所有,由于乐购超市没有专门的停车场,所以两家才协商将停车场给乐购超市使用,门前的“任意消费可免费停车一小时”的牌子,是之前挂上去的,停车场里面的“满58元可免费停车一小时”才是最近挂上的。但是当记者询问既然门前的牌子内容已经失效,为何没有收起来的时候,该工作人员支支吾吾没有回答。
  为此,记者咨询了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王建华认为,商家的停车双重标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门前的收费标准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欺诈消费者的嫌疑,使消费者受到了误导而前来停车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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