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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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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3日讯(通讯员 陈艳利 记者 任小杰) 近日,东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东营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行政程序年”活动,加快推进东营市依法行政进程。 据了解,2012年全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各级各部门必须将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行政违法行为;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和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实施行政强制法,加强对行政强制的监督;加强学习、培训、宣传和制度建设。 《实施方案》规定,为确保“行政程序年”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并作为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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