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购物凭证,终身保换成泡影
工商提醒:勿轻信口头承诺,书面凭证最保险
  • 2012年06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6月3日讯(见习记者 张汝树 通讯员 荆玲玲) 2006年,桓台县的刘女士在某商场购买了一枚钻戒,价值2000余元,当时商场的售货员承诺终身保换其他款式钻戒。6月1日,刘女士换钻戒时,商场却以刘女士没有购物凭证为由,拒绝更换。
  据了解,刘女士最近看中了另外一款的钻戒,就到商场去换购,被告知该品牌的钻戒已经在商场撤柜,无法换取。刘女士随即找到同在桓台县的另一商场的同一品牌专柜,售货人员却对刘女士的要求置之不理。刘女士很气愤,她说当初选择这个钻戒的很大原因就是售货员承诺终身保换,实际情况却让她很窝火,于是就投诉到桓台县工商局索镇所。
  经了解,刘女士说当时售货员向她再三承诺购买该品牌钻戒可以终身包换,但她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商场表示从未做过这样的承诺,现在该品牌已经在商场撤柜,当时售货员也已经辞职,商场不应该对此负责。
  因购买时间太久,刘女士又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当时售货员的承诺,工商也无从调查当时的具体情况,最后刘女士只好放弃维权。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尽量完整的保存宣传册页、承诺书等书面证据,以便维护自身的权益。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