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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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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6月3日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裴忠敏) 一男子为驾车防身,通过野广告在网上花了900元钱购买了一支钢弹枪支,在被警方查获取保候审期间,该男子又以身试法,多次传唤不到,并外逃至海南藏匿,最终还是被公安机关抓获。 2011年8月的一天晚上,荆河派出所民警在府前路巡逻期间,发现一辆车上的男子形迹可疑,于是进行盘查。在盘查期间,民警从其车上查获一支枪,后经上级公安机关鉴定为自制枪支,具有致伤力。 经询问,该男子交待枪为他朋友尹某所有,后尹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然后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由于尹某心存侥幸,以身试法,2011年11月,司法机关多次传唤不到,于是将其批捕。6月1日,民警获得线索,尹某现藏匿在海口市,于是赶赴海口将其抓获。 原来尹某在取保候审期间,认为他可随意活动,以致司法机关多次传唤不到。心想时间一长,远离家乡就会没事,于是先后逃到海南、三亚等地,一边打工,一边躲避。 根据刑法第128条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尹某因涉嫌违法该规定,已被批准逮捕,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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