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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三少年犯“前科”被封存
犯罪记录非经法定事由不再向外公开
  • 2012年06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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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潍坊6月4日讯(记者 张焜 通讯员 石凌云) 4日,从潍坊潍城区法院了解到,三名少年犯的犯罪记录被封存,这是潍坊首次对少年犯前科进行封存。这意味着,他们在复学、升学、就业、担任无法律明文限制的公职时,不会再被查出曾有前科。
  2010年1月份,潍坊在校生小宁被人打伤后想进行报复,随即喊来包括同龄人小峰在内的一群“哥们”,四处寻找殴打他的人。不过“仇人”没有找到,他们却误打了路边的另外几名学生,造成一人轻伤。案发后,小宁和小峰被起诉至法院。法院最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小宁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小峰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09年10月到12月,当时不满18岁的小王跟着一些不良青年两次实施抢劫,涉案所有财物的价值还不到500元。按照法律规定,他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负责审理这两起案件的法官告诉记者,通过对学校、当地居委会以及家长的走访了解,三名学生平时表现良好,主要是因为接触了社会上的不良人员,因所谓的“哥们义气”而一时失足,走上了歪路。
  真正走上了法庭,孩子们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后悔莫及,积极改过,表现很好。但是,曾有过的前科往往在他们复学、升学乃至就业时被“发现”,从此受到有别于其他同龄人的“待遇”。 
  为了解决这一现状,潍城区法院从2011年就开始了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的试点工作。潍城区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消灭工作领导小组。经过不懈努力,2012年5月份,小宁、小峰和小王三个孩子的前科被封存。
  这也意味着,记录三个孩子犯罪行为的档案材料由办案机关严格保密,非经法定事由或特别授权不会向外界公开。三人在复学、升学、就业、担任无法律明文限制的公职时,免除前科报告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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