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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能表不准有地方检定了
设备目前已安装调试完毕
  • 2012年06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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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4日讯(实习生 王乐伟 通讯员 邢文举) 近日,记者从德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德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所首次引进热能表检定装置,并已安装调试完毕,他们随后将对全市所安装的热计量装置进行检定。
  自2011年冬季采暖期以来,德州市供热计量改革启动,改革后取暖费用从按供热面积收费改为按基础热价和计量热价收费。“供热计量改革后,在楼前加装热计量装置,安装热能表,供暖时室内温度居民可自我调节,居民在上班或是出门时可以将室内温度调低或将暖气关闭,既能节能,又能为市民节省取暖开支。”德州市质监局计量技术人员说,热能表用以对采暖设施中的热耗进行准确计量及收费控制,如果热能表不准确,市民的经济利益将受到损害。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热能表在安装使用前应进行首次强制检定,安装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热能表均属违法行为。质监部门提醒无论是个体用户还是企业,在安装之前都应主动申请强制检定,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热能表将按照《计量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如果发现家中安装的热能表没有强制检定标识,铅封破坏等情况均可拨打投诉电话12365向质监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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