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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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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5日讯(记者 彭彦伟 通讯员 安刘 严英英) 5日,记者从同三高速公路日照管理处获悉,6月1日起对防汛救灾指挥车辆、运输防汛抢险物资的车辆实行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据了解,自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同三高管处对持有《2012年山东省防汛救灾指挥车通行证》,运输防汛抢险物资的车辆凭山东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调令或传真电报的车辆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同三高管处工作人员介绍,对持证车辆,在审核后快速放行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确保防汛救灾车辆优先通过。对审核过程中发现车证不符、证件内容填写不完整、涂改证件、超过免通行费期间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车辆,除按规定全额征收车辆通行费外,同时没收其证件逐级上缴省厅处理。 此外,为保障防汛救灾车辆顺利实施,该处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运输车辆快速、安全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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