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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满意单位创建活动启动
产品安全和质量成重要考核标准
  • 2012年06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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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广泛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引导广大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省消协、文明办、工商局等十三部门联合发文,部署开展山东省第九届消费者满意单位创建活动。
  据了解,凡是证照齐全,连续经营三年以上,经营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近三年未出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现象,未发生质量、安全、环境污染或群体性投诉事件等重大事故;社会知名度较高,积极支持消费维权事业,消费者满意度较高,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的单位等均可报名参评。
  此次评选活动自6月1日开始,至10月份结束。6月17日前,企业可自愿到泰安市消费者协会报名参加。所有参评企业经过满意度调查、材料审核、实地考核等程序,最终由省组委会审定。
  对被评为山东省第九届消费者满意单位的,省消协将联合有关部门适时召开表彰大会予以表彰,并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
(李兆辉 高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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