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2年06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张泰来) “我们拿1000元钱买回了自己的包!”一市民在泉城广场被抢了包,经过一番联系,最终在一名男子处拿回了自己的包,但这位市民也为此付出了1000元钱的代价。 6月5日下午,市民杨女士接到了爱人郑先生的一个电话,两人约定一起在泉城广场坐66路公交车回家。 “说好的6点半在泉城广场见,结果我到了广场没见着他,一个人先回了家,做好了饭,又做了些家务,他还是没回来,我就害怕了,肯定是出了什么事。” 于是杨女士就开始拨打爱人的电话,结果不是无人接听,就是正在通话中,一直没法取得联系。 “直到晚上9点多,才打回来了一个电话,说是包被抢了,现在正往家赶,回来再说。” 接到爱人电话,杨女士才松了口气:毕竟没出大事,可包怎么会被抢了呢? 爱人回到家,杨女士就迫不及待地询问,知道了事情的经过。原来,5日下午大约6点半,郑先生来到泉城广场66路公交站牌等车时,发现自己鞋带开了。 系鞋带时,郑先生顺手把包搁在了身旁的地上,鞋带还没系好,一名男子过来抓起包就跑。郑先生起身急追,也没有追上。 据杨女士介绍,被抢走的包里虽然没有多少现金,但却有许多工作资料和郑先生的手机,对别人没有价值,对郑先生却非常重要。 无奈之下,郑先生拨通了包里的手机号,希望与抢包人取得联系,拿回资料。 开始时,一直无人接听,一个小时后,终于有人接了电话。对方称自己捡到了包,可以归还,但郑先生必须给钱。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把价钱定在了1000元,之后两人在泉城公园见了面,郑先生出了1000元钱,拿回了自己的包。 “我爱人说在公园跟他见面那人是个男的,但因为他没看清抢包人的模样,他也没法确认两人是不是同一个人。”杨女士说,郑先生为人很低调,包拿了回来,就想这样算了。但杨女士却气不过,遂拿起电话报了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