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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公证
  • 2012年06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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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申请人须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出租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1、出租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1)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4)《房屋租赁许可证》。(5)拟申请公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2、出租人是公民的应提交:(1)房屋所有人的《户口薄》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2)《房屋租赁许可证》。(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4)房屋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文件。二、承租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1、承租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2、承租人是公民的提交本人的《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三、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地址:聊城市文化路中段,电话:0635-69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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