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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缴纳基数上调
  • 2012年06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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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7日讯(记者 李金金 通讯员 李茂盛) 7日,记者从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6月5日,东营市公布2012年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纳标准,缴费基数标准有所上调。其中行政机关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今年新增加了工伤保险险种的费用缴纳。
  工伤保险费缴纳自2012年1月1日开始算起,缴费基数为2012年1月份应发工资减去独生子女费,费率统一规定为工伤保险最低风险行业类别基准费率0.5%,工伤保险费全部由单位负担,个人无需缴纳。标准公布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可以按标准开始缴纳今年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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