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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基药增补目录将调整 |
基药制度覆盖面也将继续扩大 | |
- 2012年06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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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6月8日讯(记者 李钢) 8日,记者从全省药政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根据相关政策和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情况,调整完善我省增补药物目录,将适当增加慢性病和儿童用药品种。 记者在会上获悉,目前,基本药物制度已覆盖全省2620家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131家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708个省统一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和5233个其他村卫生室。基药制度在覆盖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上,二级及以上“大医院”的基药覆盖面也在不断扩大。截至3月底,二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中医院配备基本药物品种比例分别达到77.24%、47.25%和73.35%,而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中医院配备基本药物品种比例也分别达到74.14%、39.13%和66.91%。 按相关规定,今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将进行调整。我省将根据相关政策和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情况,综合考虑医保支付能力、财政承受水平,与临床路径紧密衔接,突出重大疾病和慢性病基层防治需求,调整完善省增补药物目录,优化增补药物品种、类别,适当增加慢性病和儿童用药品种,减少使用率、重合率低的药品。 与此同时,今年我省还将继续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向上下延伸。首先,在纳入省统一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基础上,逐步将其他符合省规划要求的村卫生室纳入实施范围。其次,今年要将符合区域卫生规划,且已承担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公立医院、国有企业等单位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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