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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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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1日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赵艳芳) 周女士去银行办理储蓄业务后,竟然把3万元现金落在了银行,当她记起返回银行取钱时,钱早已不见踪影。经过民警大力排查,周女士丢失的现金被成功追回。 3月2日上午8时42分,河口公安分局接到周女士报警求助:她在河口区一家银行办理完储蓄业务后,将3万元现金遗忘在柜台前,3分钟后返回寻找,发现已丢失。 经调取银行内部监控,民警发现在周某之后准备办业务的中年女子将周某遗失的现金捡走。由于该女子没办理银行业务,加之监控图像较为模糊,调查难度非常大。 经进一步了解得知,当事人周某生活十分困难,其丢失的现金为其丈夫打工期间不幸去世的抚恤金,是准备给公婆的养老钱。河口警方成立专门工作组,先后调取监控照片,走访周边群众,相继排除30余名嫌疑人,并印制2000余份带有嫌疑人照片的《有奖协查通报》,发动群众提供线索。 经过大量摸排调查,民警锁定嫌疑人尚某。6月1日,面对公安机关掌握的大量证据,尚某承认了在银行捡拾他人现金的事实,并将捡拾的3万元现金如数转交到了公安分局。日前,3万元现金已全部交还到周某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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