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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搬家式”盗窃团伙被端
落网的7嫌犯作案百余起,涉案80余万
  • 2012年06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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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8日,在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的院子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视、电脑、洗衣机、空调等物品。这些物品正是市中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联合永安派出所,在破获一起特大盗窃案中起获的部分赃物,民警们正在对赃物逐一进行清点登记。
7人盗窃作案100余起
  6月6日,刑警大队联合永安派出所经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重大入室盗窃犯罪团伙,破获市中、薛城、峄城入室盗窃农户案件100余起,追回被盗现金1万余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20余辆,电脑、电视机、洗衣机、空调20余台,收缴铰钳、钢珠枪、砍刀等作案工具。 
  经审查,2011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谷某某、于某、张某、王某某先后结伙,驾车流窜市中区永安乡、齐村镇、西王庄乡、光明街道办事处以及薛城区、峄城区等地,采取夜间翻墙入院,撬门别锁的方式,大肆盗窃农户家中的现金、家用电器、生活物品,特别是在农忙期间加大作案频率,共作案100余起,盗得物品一大宗,总价值8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女)、韩某某、王某某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多次将谷某某盗窃团伙的脏物进行销赃,从中牟利。
每次偷窃就像是搬家
  据了解,被逮的7名犯罪嫌疑人,除了销赃的吴某某、韩某某没被公安机关处理过之外,其余的5个嫌疑人,均被判过刑。
  据民警介绍,该盗窃团伙,以谷某某为首,他们盗窃多选自黑夜,窜至一些村庄,趁着夜色掩护,每找到一户人家,如果家里无人居住,他们就直接用铰钳把锁铰烂进去。如果家里有人,于某就先翻墙进院,从里面把门打开,然后他们在一起进去把东西偷出来。一般在一户人家里,他们都是先找现金,再搬家用电器,生活用品,最后再骑电动车、摩托车。偷了东西后,狡猾的他们为了缩小目标就用事先骑来的摩托车或者三轮车拉走,偷来的车子直接骑走。
和前夫一起“演双簧”销赃
  负责销赃的吴某某,每次都以各种理由向谷某某低价买来再高价售出,从中挣个差价,牟取利润。刚开始,吴某某都是以这个亲戚、朋友等为理由向谷某某低价购买。后来吴某某为以更低价格买到赃物,和前夫一起演“双簧"骗取谷某某等的信任,降低价格。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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