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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代养合同却将乌鸡转卖他人
男子涉嫌合同诈骗30多万被拘
  • 2012年06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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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刘铭 通讯员 高玉清 焦冠丽) 冠县一男子王某与某食品公司签订《乌鸡放养及成鸡回收合同》,合同约定由食品公司提供乌鸡鸡苗及饲料、药品,王某负责饲养,乌鸡成鸡后由食品公司负责回收。不料,王某却将成鸡转卖他人。6月11日,王某因涉嫌合同诈骗30多万元被冠县警方刑事拘留。 
  去年11月末,冠县某村男子王某通过朋友找到冠县某食品加工公司,想要为该公司饲养乌鸡。该食品公司对王某的条件进行实地考察后,对王某的能力和条件很满意,随即与王某签订了《乌鸡放养及成鸡回收合同》。合同约定由食品公司向王某提供价值30余万元的乌鸡鸡苗及饲料、药品,王某只负责饲养,乌鸡成鸡后由食品公司负责回收。 
  合同签订时王某只支付给食品公司定金13000元。随后,王某就精心地饲养这些乌鸡。合同到期后,食品公司来人对成鸡进行收购,才发现王某在未经食品公司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将乌鸡成鸡等物非法转卖给他人。无奈之下,食品公司只好向王某索要公司垫付的鸡苗款、饲料款等,王某拒不归还。 
  冠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经多方调查,掌握了王某的犯罪事实。此时,王某早已不在冠县。办案民警经过大量艰苦的调查工作,终于查到王某在东营一家工厂打工。 
  6月11日,王某被民警带回冠县。现王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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