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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小区收废品,得先交进场费? |
房管局物业办和律师均表示,物业这一做法没有依据 | |
- 2012年06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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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2日讯(记者 张凯)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部分物业公司对进入小区内的废品收购商贩收进场费,没有交进场费的商贩则一概不被允许进入小区。房管局物业办和律师均表示,物业这一做法没有依据。 10日,市民李先生想卖掉家中积攒的废品,但多个收废品的小贩均表示不敢进小区收购。事后,李先生从一收废品商贩口中得知,原来物业将小区居民的废品收购权“卖”给了一指定商贩,商贩每月向物业公司缴纳一定费用,而物业公司保证其他废品收购商贩不准进入小区收购。 渤海十八路一小区居民赵洪(化名)也遇到了废品买卖的麻烦。今年2月起,赵洪和妻子做起了废品收购的生意,平日也经常有小区的邻居来找他卖废品,但自从3月起,小区物业多次找到了赵洪。“他们就告诉我,不能收本小区居民的废品。”赵洪说,物业告诉他,小区已和另外一废品收购者达成协议,该小区居民的废品只能由物业公司指定的商贩来收。 “进场费一个月200元,如果你常年做的话直接和经理谈吧。”黄河一路一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小区从去年开始就不允许小商贩进入,而如果想进入小区收废品,则必须每月向物业交管理费,“如果你想买断,可能还要贵些。”一高个子的物业工作人员说,目前这个小区只是限制进入,但还没有被人买断。 黄河一路一废品收购站老板马先生告诉记者,早在2010年很多物业就已经开始对进小区收废品收取进场费,“特别是西区的一些高档小区,几乎都是这样。”一收废品商贩透露,他目前“占”了3个小区,每个月必须向物业缴纳一定费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只有自己能进入小区,而根据小区和物业的不同,每个小区每个月缴纳的费用也不同,每月的费用在100-300元不等。 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吴科长表示,《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对此没有明文规定,从治安角度讲,物业应该限制规范管理小贩进入小区,但收费不应是惟一的管理办法,且收费的合理性和标准从物业管理条例方面没有明文规定。 山东志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延波表示,物业有权对进入小区的商贩进行管理,但收费是不合理的,特别是没有任何依据来收费。“除此以外,物业收取的这部分费用到底用在了哪?”王律师质疑说,从受益权方面考虑,小区的居民享有对这部分费用处置的知情权和受益权,但估计大多数居民对此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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