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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越野车14个月违法91起
驾驶员被记285分,罚款14200元
  • 2012年06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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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为牟某打印处罚决定书就用了一个半小时。
  本报青岛6月13日讯(记者 刘爽 通讯员 刘波) 一年零两个月的时间内,同一驾驶人驾驶的同一辆车竟然违法达91起,其中73起是超速。6月12日下午,青岛李沧交警大队查获一交通“违法帝”,该车驾驶员被处罚14200元、记285分。
  12日,一驾驶员到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查询其车辆视频违法记录。李沧交警大队民警查询后,惊异地发现其驾驶的一辆小型越野车在2011年3月4日至2012年5月17日期间存在91起交通违法,其中73起为超速。当民警告知当事人牟某91起交通违法合计罚款14200元、记285分后,他表示所有的交通违法全部是自己所为。
  随后,民警为牟某打印违法处罚决定书竟然用了一个半小时,而该驾驶员不仅需要交纳罚款,还必须到交警支队车管所的驾驶员培训中心学习并进行科目一考试。
  交警介绍,该车的视频违法记录大部分在城阳区、滨海大道等路段,因车辆提速快、路况好、车流量少,该车在上述路段行驶中最高速度为152公里/小时,超速近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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