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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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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3日讯(记者 徐洁 实习生 徐从芬) 13日,记者获悉,今年,济南市教育局会同市侨办、市民宗局、双拥办、市军分区、武警总队等部门,共为1312名考生办理了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手续。其中,按照新的特殊考生政策,4名考生获得了30分加分。 根据济南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今年,济南市学考特殊考生录取政策有所调整。 意见规定,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30分并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烈士子女(含烈士未成年弟妹);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济南市中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1312名获得升学照顾的特殊考生中,4名考生按照这一政策获得了30分加分,其中3人为从事飞行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1人为烈士子女。 此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以及荣获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子女,满足以上条件之一且为应届初中毕业生,照顾20分并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10分并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现役军人子女(非第1条、2条中所列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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