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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活被砸瘫终于拿到赔偿款
法院执行款帮当事人渡难关
  • 2012年06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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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6月13日讯(记者 李淼 通讯员 魏大为) 虽然打赢了官司,但是却迟迟拿不到赔偿款,当事人身患尿毒症需要透析急需用钱,在这种情况下,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执行,给当事人送上了10万元执行款。
  现年48岁的殷宪平是薛城区沙沟镇常庄二村的农民。1995年,殷宪平到薛城区某焦矿厂,谋到了一份工作。1996年3月,在一次井下冒顶事故中,殷宪平被从顶板上落下来的一块200多斤重的石头,砸伤了腰椎,造成了下半身高位截瘫,大便完全失禁,小便也只有靠一根插在肚子里的导尿管。
  2010年,殷宪平到医院检查发现由于输尿管常年接着导尿管,引起了尿路感染,同时患上了尿毒症,已到了尿毒症中晚期,只能靠透析来维持生命。而透析的治疗费用是每月6000元至8000元,高昂的医疗费,毁灭了殷宪平求生的希望。走投无路之际,殷宪平把该焦矿厂诉上法院,要求增加医疗费用。在进入诉讼程序后,该焦矿停止支付之前的每月2000元的补助,更是让殷宪平的生活雪上加霜。
  此案经枣庄中院开庭审理后,判决被告薛城区某焦矿赔偿原告殷宪平后续医疗费288000元。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每满四年之日起10日内再一次性支付后续四年医疗费。
  判决生效后,躺在病床上的殷宪平却迟迟拿不到焦矿厂赔偿款。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焦矿厂是一个老企业,因为种种原因,今年2月份刚刚恢复生产,也面临着偿还外债、大量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工伤赔偿等资金难题。实在拿不出这么多赔偿款。办案法官王峰本着案情特殊,原告殷宪平已经开始发烧,急需透析的情况,与焦矿厂法定代表人及法律顾问联系,说明情况,要求其采取办法,立即准备5万元赔偿款,否则将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甚至拘留等强制措施执行。一星期之内,焦矿厂的法律顾问送来了5万元执行款,解决了殷宪平的燃眉之急。
  在法院的调解下,殷宪平同意焦矿厂分期支付赔偿款的要求。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两个星期之内,焦矿厂再交付5万元赔偿款。余下的18.8万元赔偿款在一年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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