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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7月起全国试行
绝大多数地区首档电量标准有所提高
  • 2012年06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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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日,在临沂市郯城县,供电公司技术人员正在校验用于阶梯电价的智能电表。 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14日表示,各地居民阶梯电价新实施方案将于6月中旬陆续出台,7月1日开始全面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国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个省(区、市)已经召开了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从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情况看,各地听证会参加人总体是赞成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改革。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认为第一档电量基数偏低;二是建议考虑家庭人口差异及合表用户情况;三是要考虑季节性因素,或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此外,他们还对电网企业成本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社会各界反映比较集中,又能够操作的合理意见,各地在最终实施方案中,将充分予以吸收。
  据了解,绝大部分地区最终确定的第一档电量标准均比听证方案有所提高,覆盖率超过80%,有些地区甚至达到90%以上。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在兼顾可操作性的前提下,尽量细化方案,方便群众执行,维护群众利益,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实行阶梯电价而增加负担;电网经营企业要提高服务质量,加快“一户一表”改造。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阶梯电价政策还会根据各地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同时,价格主管部门将进一步提高价格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
□延伸阅读 每年多收五六十亿 都用在哪儿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算了一笔账:按照目前全国用电量计算,第一档80%用电价格不变,第二档每度电涨价5分,第三档每度电涨3毛,去除贫困人口补贴不算,全年大概多收五六十亿元。
  这些多收的电费会不会给电网企业带来高额利润?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阶梯电价主要着力于建立合理的电价机制,电价调整增加的收入不会完全留给电网企业,而主要用在三个方面:弥补节能减排等环境成本的增支;用于居民用户电表改造支出;弥补由于燃料成本上涨而增加的电网企业购电成本。
  相关部门透露,目前居民电表改造各地要向居民收取一定费用,阶梯电价政策出台后,电网企业不得再向居民收取电表改造费,有关费用全部由电网企业承担。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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