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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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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6706热线消息(见习记者 张泰来) 6月13日晚,历城交警在二环东路七里堡路口设点查处违反禁行规定的大货车。一名被查司机拿出一张罚单,证明自己已经被罚一次,企图躲过交警处罚。 据历城交警大队机动队队长赵勇介绍,自从6月7日开始,为了保证参加高考的学生有一个好的休息环境,他们每晚都以巡逻或者设点的方式对违反禁行规定进入市区的大货车进行查处。 13日晚上8点50分左右,一辆红色解放大货在二环东路自北向南开了过来,交警上前将它拦下。 打开车门,驾驶员直接递上了一张罚单:“我已经被罚过了,放我走吧!” 交警接过罚单一看,原来,这辆货车在晚8点的时候,行经张庄路中段,因为车后的“放大号”不清楚,被执勤交警查获,开了一张罚单。 交警检查发现,驾驶员没有办理通行证,已经违反了禁行规定,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要对他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针对驾驶员提出的“已经被罚,不应该再罚”的说法,机动队队长赵勇解释说,张庄路开出的罚单是因为车牌问题,而现在货车又驶入了禁行区域,属于另一种违法行为,依然要根据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做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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