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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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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6月14日讯(记者 凌文秀 通讯员 陈玉清) 11日,临清一位轴承老板邢先生,从冠县某公司购进一批钢材,加工出的轴承有裂纹,经冠县消协调解后,该公司给予邢先生全额退款。 邢先生是临清八岔路的一位轴承经营大户,今年5月13日他从冠县某钢材有限公司购进了4.308吨60#钢材用于加工轴承,进价为4580元/吨,共计19730.64元,待钢材运至邢先生的公司时,货款已全部结清。当晚即把钢材投入生产,结果生产出的产品有很多裂纹,不能使用。与销售商联系,无论邢先生如何解释,销售商始终不给退换货,无奈之下,邢先生到冠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冠县消协接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这批钢材确实有质量问题。冠县消协对这起案件进行了调解,由销售商给邢先生全额退款,退回货款19730.64元,使邢先生免受了近10万元的订单产品损失。对于冠县某钢材有限公司销售劣质钢材的行为移交工商机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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