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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机咋有用过痕迹 |
经消协协调,该消费者获得全额退款 | |
- 2012年06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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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6月14日讯(记者 凌文秀 通讯员 高月芝) 近日,阳谷县消费者协会成功处理一起因购买手机赠话费引起的消费纠纷,依法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月29日,阳谷县狮子楼办事处邵楼村的宋女士在阳谷县某手机大卖场购买了一款150元的中兴手机并赠送150元的话费。宋女士回家后经过查询发现手机话费余额为69元,并且卡里还存有使用过的号码,于是找到该手机大卖场要求给予合理的答复,该大卖场不予承认。无奈,投诉到阳谷消协。 阳谷消协工作人员联系该手机大卖场负责人。该负责人解释说,当时宋女士办理的购买手机送话费业务,话费属于赠品,已经售出与我们大卖场无关。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细致的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为条件,向消费者提供奖品、赠品或者免费服务,应当保证质量,不得免除其应当承担的修理、更换、重做、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失以及其他责任。”最终,该负责人承认自己的孩子曾经使用过此卡,同意消费者全额退款的要求。消费者拿到150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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