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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店铺散装糕点没“身份证” |
工商局:所有散装食品必须有食品标牌公示 | |
- 2012年06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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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4日讯(见习记者 张樱子) 14日,记者走访了东城区几家小型蛋糕店发现,散装食品既无生产日期也无保质期的标牌。记者从东营市工商局食品监督科了解到,所有的散装食品必须有食品标牌公示,明确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未标明的将责令其整改,拒不改正的将会处以罚款。 14日上午,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来到胶州路的一家蛋糕店。该店面右侧放着盒装的糕点和一些散装食品,但是糕点前的标签只有商品名称和价格,并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及配料。记者咨询该蛋糕店的销售人员,糕点何时生产的,该销售人员回应说是前天做的,问及保质期多久时,销售人员说:“盒装糕点及散装糕点保质期一个月,切片面包的保质期都是一个星期。”在运河路一家蛋糕店,散装食品也仅标明了商品名称和价格,糕点何时生产,该店老板回应,“昨天生产的,今天停电没法现做。”至于保质期,该老板表示,放一两个月没有问题。 记者采访了已经购买完糕点的李女士,她说:“我都没有注意到这个糕点没有生产日期。”李女士表示平时去超市购买散装食品都是非常注意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但是这次在糕点店购买时确实没注意。张女士介绍,一般蛋糕店说当天做当天卖,这个也说不准到底是不是当天做的,但是现在天热了,希望店家能注意下小糕点的质量。 东营市工商局食品监督科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根据相关规定,所有散装食品必须有食品标识牌公示。如未按规定标注内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食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标注贮存条件。还应标注食品的成分或者配料清单。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应当在配料清单食品添加剂项下标注具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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