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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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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4日讯(记者 马瑛) 14日,记者从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德州市已经下调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6月8日起,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45%下调为4.2%,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9%下调为4.7%,下调0.2个百分点。另外,2012年6月8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2年6月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2年6月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13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工作人员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以25年贷款35万元为例,降息前月供2025.72元,降息后月供1985.37元,每月少还40.35元,而同等条件下,商业贷款月供2484.9元,每个月比公积金贷款多还499.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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