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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范围内曝光”还不足以产生压力
  • 2012年06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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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石念军
  最近几天,这个城市的诸多细节,又一次成为普遍关注的对象。令人遗憾的是,面对一个6岁孩子的如此离去,负责城市细节安全的一些“托管者”,任由已被曝光的城市“雷区”隐忧如故。
  “(电线缠绕、低垂等问题)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解决的,等到下周再说吧”;“井盖问题我不清楚,你问市政公用事业局吧”……诸如此类推诿的话语从不同的责任单位人员口中说出,很难让人理解。
  在政府部门有着明确的规章要求的情况下,某些部门某些人员麻木的工作态度、懒散的工作作风,一方面说明他们责任意识淡漠,另一方面也表明,在过去类似的责任事故面前,代价尚不足以让他们有所顾忌。
  就像健康是人生的前提一样,安全是美好生活的前提。生活在任何一个环境里,绝大多数时候,我们的安全状况实际都是寄托于别人的——比如水、电、暖、道路、交通等等市政部门。但过去两天发生的事实,似乎正在说明,我们的城市管理在细节上并非完善。
  它的窘迫在于,一旦缺少了切实有效的制度保障,这种安全的托付就只能寄希望于他人的道德。如果遇到被托付者不以为意,或者只是心情不好、身体欠佳、琐事缠身,托付者也只能听天由命。令人欣慰的是,济南市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组新近表态,机关事业单位应“不推诿、不扯皮、不刁难”。但“对于推诿扯皮等行为,将在一定范围内曝光”,如此限定“一定范围内”的谨慎措辞不禁令人疑惑。
  搞好城市细节管理有这么难吗?明确守土之责、落实奖惩制度,借助全民参与的向善呼唤,将制度约束升华为道义约束,及时有效地解决这些细节问题就不难;但倘若总是想着把问题控制在诸如内部通报等“一定范围内”解决,一方面严厉批评,一方面轻度问责,问题的解决也就无从谈起。
  搞好城市细节管理难不难,实质就看,他们要把“面子”留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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