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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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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7日讯(通讯员 张艳 马云玲 首席记者 聂金刚) 6月14日上午,垦利消防大队与县安监、环保、工商、城市执法局、县治安大队、各派出所等县直有关部门,联合对垦利县东垦更新化工厂进行了联合检查。 联合检查小组重点对该单位的生产、储存、消防设施的配置、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严格落实,以及灭火应急预案的制定等情况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单位消防车通道不符合要求、消防泵的配置不符合要求、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桶、铁锨锈蚀损坏、室外消火栓损坏、仓库未采取阻燃处理、仓库未做防火分隔、北侧罐区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北侧消防水池未设置泵房,消防泵不符合设计规范。 针对以上隐患,联合检查小组对能立即整改的,责令单位当场进行了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联合检查小组指导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责令单位限期整改,确保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大队依法对该单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进一步向企业提出要求: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严格规范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建立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主动消除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抢险预案,配备应急抢险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抢险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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