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多县市启动学校食堂“公有化”
莘县已全部收回,实行学校自主经营
  • 2012年06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聊城6月18日讯(记者 陈洋洋) 教育部等十五部门日前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要求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由学校自主经营,不得对外承包。目前,聊城多县市学校食堂开始收回“公有”,莘县全部初中小学食堂已全部收回,由学校自主经营。
  教育部等十五部门日前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要求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由学校自主经营,不得对外承包。并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膳食委员会的监督。记者从聊城市教育部门了解到,目前,聊城市多个县市区已经启动农村学校食堂收归行动。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11月20日,莘县教育局就曾召开会议。这个会议由全县学校校长和餐厅承包经营者参加,终结了自2006年来学校餐厅普遍对外承包的制度。该县《关于实施学校餐厅食品卫生安全工程的意见(试行)》规定,中小学食堂将取消“承包制”,全县所有学校餐厅必须统一由学校经营,对外承包的,一律收回承包经营权。莘县共有中小学200多所,不但农村学校食堂全部收回,城区的两所食堂也收归“公有”。该县学校食堂收归“公有”后,不少学校还设立了食堂定期对外开放,让家长进校看食堂经营情况,还让学生走进餐厅,学习食品制作,提高综合实践能力。
  “我们也已经着手开始收回承包食堂,合同到期后就全部收回。”东阿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该县的食堂收回活动已经启动。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当地政府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收回学校管理。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