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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没路费,网虫报假警
签名时露出马脚被民警识破
  • 2012年06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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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8日讯(通讯员 栾云海 记者 刘腾腾) 花光携带的800元钱,离家出走多日的男子为骗到回家的路费,便到派出所报案,谎称钱包被偷,希望得到民警资助。没想到露出马脚被民警识破,男子最终承认报假警是为骗取民警帮助。
  18日上午9时许,一名20岁左右的男子提着一个小行李箱来到流亭派出所报案,男子自称名叫刘志勇,今年22岁,来自聊城。男子称,18日早上他来到汽车北站准备坐长途车回聊城老家时,发现自己的钱包被偷了,希望民警能够资助他回家。民警在与男子交谈时发现,男子在聊天时神色慌张,并且念不清楚自己的名字,民警凭经验断定男子有所隐瞒。
  随后,民警来到该男子跟前,要求男子查看报警记录并在上面签名。当男子随手拿起笔签名时,写出的第一个比划并不是“刘”,而是一个“弓”字旁。意识到自己写错名字,男子立即划掉准备重写,被站在旁边的民警制止。
  最终,在民警的劝说下,男子说出真相。原来,男子姓张,今年22岁,在聊城老家从事制作工艺品的工作。张某平时酷爱上网,赚得的工资都花在了网上,经常被父母训斥。6月9日,再次和父母发生矛盾的张某离家出走,向工厂请了假,带着800多元钱只身一人来到城阳见网友。见到网友王某、钱某后,张某便天天请两人吃饭、上网,身上的800多元钱很快花光了,剩下的几十块钱根本买不了回聊城的车票。
  了解情况后,民警根据张某提供的电话号码与他的父亲取得联系。张某的父亲答应,以后好好教育儿子,并表示立即就给儿子汇款让他回家。意识到自己错误的张某也说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回家后会好好工作,孝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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