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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企业补偿男子跳楼维权
  • 2012年06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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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8日讯(记者 赵波) 18日上午,在市北区渤海路上,一名男子爬上自家楼顶欲跳楼,被赶到的警方和消防劝说1个多小时成功劝下。原来男子与一家企业存在纠纷,男子欲通过跳楼方式维权。
  18日上午,记者接到市民报料称,在渤海路14号有一名中年男子站在6楼欲跳楼,消防出动一辆消防车在现场救援。记者闻讯赶到现场时,楼下只剩下一些准备施工的工人,一名工人还在向围观的市民描述事发时的情形。知情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刚才准备跳楼的男子是601户的居民,今年已经40多岁.消防车和警车赶到后,劝了大约一个多小时才将他劝下来。
  记者从消防部门了解到,男子与一家企业存在纠纷,因为不满企业做出的补偿才采取过激措施维权。民警和消防部门工作人员轮流上前劝他,经过一个小时的努力,男子终于同意下楼再与企业进行谈判。“当时消防提供了梯子,男子自己顺着梯子下楼,后来被警方带走。”参与救援的一名消防队员说。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以及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可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在此,警方也提醒,发生纠纷要通过正当途径合法解决,跳楼维权是一种违法行为。
(奖励线索提供人刘先生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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