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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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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6月18日讯 (记者 王鹏 通讯员 梁雪景) 为买iphone4手机,偷取老板家里的钥匙,盗窃金首饰卖到金店,获赃款3万元。18日,犯罪嫌疑人杜某以涉嫌盗窃罪被批准逮捕。 男子杜某在一家车行打工。有次和同事(老板妻弟)袁某一起喝酒,发现对方带着老板家门钥匙。看到对方喝醉,杜某趁机偷走钥匙。看到老板车不在小区,就放心地到家中盗窃一些金首饰卖了3万多元。 老板发现家中被盗,调取小区监控,发现杜某在案发时间曾出入该小区,马上联系车行内其他同事询问。车行同事发现杜某没上班,打电话问他时,他居然炫耀自己刚购买一部iphone4手机,准备再去买几件衣服。老板找到杜某质问,杜某承认盗窃的事实,老板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审讯时,杜某称想要一部iphone4手机,因收入较低,家庭也不富裕,所以想到偷钱。因工作原因到过老板家中,觉得很有钱,便锁定了盗窃目标。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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