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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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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本报A11版以《13岁男孩智救4名落水儿童》为题,对阳信县13岁少年黄志磊智救4名落水儿童一事进行了报道。6月18日上午,滨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郭德刚等人来到阳信县梨乡双语学校看望了黄志磊同学,并送上了慰问金。郭德刚理事长与黄志磊进行了亲切的交谈,对他小小年纪面对危险临危不乱,智勇双全,在保护自己不受伤害的前提下,勇救4名落水儿童的先进事迹表示称赞,并勉励他努力学习,做一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少年。 滨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人表示,见义勇为存在一定的风险,未成年人缺乏规避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我们不鼓励、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希望未成年人能够像黄志磊同学那样,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见义智为”、“见义巧为”,遇到危险时拨打“110”、奔走呼叫等方式引起其他成年人的注意,在采取一些可行又可以自我保护的措施的基础上,量力而行,用智慧的方法来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5月26日,不会游泳的黄志磊凭借平时在学校里学的急救安全知识,用一根水管,先后将4名落水儿童救上岸,并为昏迷的儿童做人工呼吸和按压。目前,4名落水儿童身体都无大碍。 黄志磊同学成为滨州市迄今为止年龄最小的见义勇为人员,他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见义智为”、“见义巧为”,不但抢救了他人的生命,而且保证了自己的安全。毋容置疑,见义勇为是一种可贵的优秀品质,全社会都需要大力倡导,但对于未成年人参与见义勇为,社会各界已经达成了共识:不提倡,不鼓励。 近期以来,通过黄志磊救人事件,众多读者赞扬黄志磊在这样危急时刻勇救、能够智救的行为,值得大家去学习,更值得的大家去反思。自2011年以来,仅与山东有关的救人事件中,安丘市石埠子镇退伍军人鞠世兵跳入渠河营救一名落水者时不幸牺牲、23岁莱阳小伙孙茂辉火海救人牺牲、47岁勇士张新地窖救人不幸牺牲、第二炮兵士官学院参谋沈星跳水救人牺牲在妻女眼前……这样的英雄事迹让我们感动不已,同时我们也为之惋惜,为之悲痛。 黄志磊受到表彰是理所应当的,但是说实话,我们不希望看到更多未成年人面对这样的事情时都去效仿他,因为儿童见义勇为并不是很安全的。我们不能保证每个同学都能恰如其分地做到“见义智为”,更不能保证每个参与见义勇为的人能够保住自身安全。普通公众,尤其是未成年人,在面对有人溺水时,首先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永远是最重要的。 这并不是要给未成年人见义勇为泼冷水。一般情况下,不提倡,不鼓励是对的,但绝不是说少年儿童不能见义勇为。培养见义勇为的品质,正是要从少年儿童做起。见义勇为其实有很多种方式,所有看到正义的事情奋勇地去做的行为都算见义勇为,即便是黄志磊奔走呼叫请求附近的人将落水儿童救起也是值得赞扬的。 也许,学校还可以组织相关的主题班会或者话题辩论,这样再面对类似情况时,未成年人就更能知道该怎么去“见义智为”。我们理应培养孩子规避风险的意识,理性地看待和认识见义勇为,才是一种更为合理和实际的选择。惟有如此,见义勇为与“见义智为”才不会互相抵牾,而是更能将善的风险降到最低,将善的价值发挥到最大。 (王忠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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