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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箱冒牌粽子被查处
  • 2012年06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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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6月18日讯(记者 齐璐 通讯员 刘艳 付海燕) 端午节,人们的餐桌上总少不了粽子,而有人却打起了“粽子商标”的主意。近日,威海市工商局环翠分局接到投诉,称市区几家超市销售某食品厂品牌粽子,但粽子使用品牌商标并未授权。经过检查,执法人员对侵犯该品牌商标使用权的159箱粽子查处并扣留。
  威海工商环翠分局接到某食品厂家的举报,称市区一超市未经厂家允许,私自销售食品厂注册商标专用权盈利的粽子。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辖区几家超市粽子进行检查,发现一家大型超市中心店,以及一分店内分别销售“被举报”的粽子。检查现场,超市不能提供品牌粽子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使用合同。
  执法人员以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对这两处超市销售的159箱该品牌粽子予以扣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小提醒
别被鲜绿粽叶骗了
  端午小长假在即,威海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粽子时要注意以下四点: 
  一、消费者最好去正规超市、商店购买粽子,并查看粽子是否带有QS标志,一定要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有漏气、起包现象。千万不要贪便宜或者图方便,在一些流动的小摊贩手中购买,防止以后出现质量问题难以维权。
  二、购买粽子时不要贪图粽叶颜色鲜绿好看,这种粽叶可能加入了硫酸铜等工业原料浸泡的“返青粽叶”,这种粽子煮后粽香味不浓,反而有淡淡的硫磺味,煮粽子后的水会变绿,长期食用可能会导致铜元素蓄积于肝脏,引起铜中毒;正常粽叶在制作过程中经过高温蒸煮,颜色会有些许发暗发黄,煮后水应呈现淡黄色。
  三、市场上的粽子部分是新鲜的,部分是冷冻的,还有真空包装的。消费者回家后都应重新加热蒸煮后再食用,注意粽子的口味变化,如果尝到粽子馅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不要再食用。
  四、购买粽子要索取购物凭证,以便发现问题时作为维权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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