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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将查处芙蓉街隐患 |
已就芙蓉街消防问题制定了针对性方案 | |
- 2012年06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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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9日讯(见习记者 娄士强 张亚楠) 19日,本报刊登了芙蓉街存在不少消防隐患的报道后,立刻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有关部门表示,将会对报道的相关问题进行依法查处。 19日,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王永祝告诉记者,对于芙蓉街这种历史风貌老街区,目前公安消防机关主要是通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同时,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安全管理,对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疏散演练,通过可视化宣传加强消防宣传力度,提高人们消防安全意识。 王永祝说,目前要彻底解决一些老旧片区的消防问题,必须结合旧城改造来实现。“像南辛庄、百花洲等片区,通过翻新建设,基本消除了消防隐患。不过,旧城改造需要一定的过程,在改造之前,需要当地办事处、居委会加强消防管理,公安机关则通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来维护消防安全。” 记者从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目前,历下区公安部门已经就芙蓉街消防问题制定了针对性方案。 对于芙蓉街消防安全问题,泉城路派出所的葛所长表示,他们已就此向区里进行过多次报告。“我们一直都非常重视对消防安全的检查和督导,比如检查商户的消防设施,灭火器、安全门、油烟器的安装等,检查商户是否具备消防的四个能力,提高商户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级火灾、组织疏散逃生等能力。” 对于本报报道中提到的消防隐患,葛所长表示,小旅馆的通道狭窄、楼梯破损、灭火器长时间不维护等问题,派出所将会在接下来的执法中注意查处。而市民提到的铁桩“锁路”和自行车、电动车乱停乱放等问题,则主要涉及街道办事处和城管部门,不属于派出所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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