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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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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提审犯罪嫌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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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记者在济宁市看守所内见到了16岁的主犯张某某和15岁的团伙成员商某。在他们眼中,抢劫根本不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只是为弄钱花的一个方法。拿着抢来的钱,他们上网、买烟、玩游戏,颓废而麻木的生活中,这些年轻人一步步走向堕落。 记者:为什么要抢劫? 商某:不想上学,爸爸妈妈把我关在家里,我就离家出走了。身上没钱吃饭,他们就喊我一起去抢劫。 张某某:平时没钱的时候,我又不想伸手跟家里要钱,所以就和他们一起抢点钱花。 记者:你们是怎么相识的? 商某:其中有几个是同学,另外几个是通过别人认识的,大家经常在一起吃饭就混熟了。 记者:你们是怎样抢劫的? 商某:一般是在大街上找那些没有护栏的出租车,然后故意去小胡同之类人少的地方,比如三里营、核桃园、太东附近,趁司机不注意进行抢劫。 张某某:抢劫出租车风险小,而且地点好选择。一般出租车司机身上的现金不会少于200块钱,还算比较多。 记者:抢来的钱都干什么用了? 张某某:上网,买烟,玩游戏,有时也去唱歌。我在玩《梦幻西游》,钱都买了充值卡。 商某:抢来钱一般都交给张某,然后一起去上网、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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