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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6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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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9日讯(见习记者 孙婷婷 王乐伟) 端午节将近,19日,记者发现,多数服务业的职工并“不过节”。 “你们放假我们就得加班。”在某大型超市工作的王晓说,假期是商场促销的最佳时期,不仅不放假,还得加班。 记者询问了餐饮、旅游等服务业的职工,近九成员工回答“不放假”。“能赶上轮休就算幸运的。” 记者就假期加班费一事采访了山东鑫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徐丽红,徐律师介绍,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安排职工休假,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劳动法》规定和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保障职工应有的权利。“节日当天(6月23日)职工一天应拿三倍工资,6月22日、24日属于休息日,根据规定一天拿两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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