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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多处建筑项目,却拖着11位农民工近4万元工钱不给
一听要拘留,承包商“爽快”付钱
  • 2012年06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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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某等11位农民领取了血汗钱。 高洪超 摄
  本报威海6月20日讯(记者 高洪超 通讯员 王海光 徐东志) 在桥头镇南台村一商品楼建筑工地,11位来自文登界石镇的老农民被拖欠部分工钱,被欠最多的达4000元。他们中年龄最大的72岁,最小的也有55岁。为了总计37864元血汗钱,他们往威海跑了14趟未果,最后向环翠法院起诉,一周之内拿到了欠款。
  去年8月-12月,文登界石镇72岁的农民黄某等11人,利用农闲秋后时间,受雇于39岁的建筑施工承包商李某,在威海市环翠区桥头镇南台村一商品楼建筑工地做工,从事砌石头、推灰车等重体力劳动。年底结算时,李某以甲方尚未付清全款为由,压下了黄某应得报酬3836元。
  黄某等人再去索要报酬时,李某仍以甲方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了黄某的要求。此后到今年3月初,黄某等11位农民前后14次来到桥头镇南台村的建筑工地找李某交涉,均空手而归,仅以每趟40元车票计算,为索要工资,11个农民花去6160元车票。
  万般无奈,3月9日,黄某等11人联名把李某告上环翠法院,经法院调解,李某承诺于5月20日之前付清全部欠款,11位农民自愿承担诉讼费用。但如此让步,拥有一辆尼桑轿车、一辆轿卡,承保多处建筑项目的李某仍无履约诚意,到期不还11位老农民的血汗钱。
  5月25日,这起案件的执行获得立案,6月8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王宗海依法传唤李某,在被当面告知“拒不履行法院已生效判决,可被拘留15天”后,看到亮晶晶的手铐,李某才意识到“欠债不还不仅仅是经济纠纷”,当场承诺马上还款。
  20日,接到通知的黄某等11位老农民领取了全部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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