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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含麻制剂销售渠道
违法的如被发现将被吊销相关许可证
  • 2012年06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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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6月20日讯(记者 孔红星) 记者20日从滕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如发现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规定将含麻制剂销售到非法渠道并被用于制作毒品的,将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近段时间,江苏、浙江、山东等地相继发生了不法分子向药品零售企业套购新康泰克等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以下简称含麻制剂)的情况。个别药品零售企业受利益驱动,在明知购买者存在违法嫌疑,依然向其提供药品,为制毒分子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
  对此,食品药品监督局将严格监管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厉查处含麻制剂购销中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违反规定将含麻制剂销售到非法渠道并被用于制作毒品的,不论数量多少,一律按情节严重处理,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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